三菱重工品牌介绍

1884年,三菱的开创者岩崎弥太郎向政府租用工部省长崎造船厂,将其命名为长崎造船所,正式开启造船业务。此后,公司更名为三菱造船株式会社,并实现长足发展。 昭和9年(1934年),公司业务在船舶领域基础上,新增重型机械、飞机、铁路车辆领域,并正式更名为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昭和25年(1950年),依据以解体财阀为目的的过度经济力集中排除法,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一度被拆分为西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中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和东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三家公司。昭和39年(1964年),三家公司再度合并,重建了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通过整合三家公司的经营能力与技术力量
会社一度被拆分为西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中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和东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三家公司。昭和39年(1964年),三家公司再度合并,重建了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通过整合三家公司的经营能力与技术力量,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作为日本重工业的企业发展至今。 昭和45年(1970年),公司的汽车部门独立,成立三菱自动车株式会社,负责汽车的制造与销售。 1985年,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此即三菱重工业(中国)有限公司的前身。作为三菱重工在华地区总部,该公司为集团在华关联企业提供咨询和管理服务,同时为日本总部提供电力、机械等大型设备的销售辅助。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三菱重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92303220C
法人代表 原 * 实 成立日期 2009-09-18
公司类型 - 所在地区 日本
联系方式 010-65124321 企业官网 http://www.mhi.com.cn
企业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甲26号长富宫办公楼6008室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本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本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本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本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本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本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与本公司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境外公司和本公司母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