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kswagen大众汽车品牌介绍

1934年,Ferdinand Porsche受德国方面委托,以制造人民之车为目标,设计出第一辆大众汽车。大众汽车随后在德国沃尔夫斯堡建厂,以初代甲壳虫为基础开启汽车生产。此后,又相继开发了Type2、Transport等车型,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迅速掀起订购热潮,这些车型也成为汽车界具有特殊意义的经典传奇。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对经典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大众汽车将秉持延续经典的精神,打造更多全新传奇。 自创立以来,大众汽车凭借不断进取的精神改写自身历史,引领行业发展。1972年2月17日,大众制造的甲壳虫以15,007,034辆的产量打破汽车生产的世界纪录。凭借这一成功经验,大众持续研发新车型
。 自创立以来,大众汽车凭借不断进取的精神改写自身历史,引领行业发展。1972年2月17日,大众制造的甲壳虫以15,007,034辆的产量打破汽车生产的世界纪录。凭借这一成功经验,大众持续研发新车型,第一代帕萨特(Passat)采用模块化战略设计,有力推动了汽车普及。1983年,第二代高尔夫(Golf)生产使用机器人,汽车制造进入自动化时代。如今,大众汽车加快电动汽车的创新与研发,期待在电动时代铸就辉煌。 1984年,大众汽车进入中国市场,随后分别成立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 -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开桑塔纳,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话点燃了中国人对汽车的热爱与渴望。1991年,辆捷达A2轿车在一汽轿车厂组装下线,标志着大众汽车国产化进程的开端。很长一段时间里,大众制造的捷达成为德系品质的代名词。如今,走过35周年,一代又一代大众品牌汽车在中国道路上驰骋,中国市场已成为大众汽车的重要市场。大众相信,其昨天源于欧洲,明天在中国! 一直以来,大众品牌在中国汽车销售榜上成绩斐然。进入中国34年后,大众成功实现交付3000万辆汽车的里程碑。无论是为中国引进的车型,还是根据中国国情需求积极开发的朗逸、宝来、途观等车型,都为大众赢得了卓越声誉。这一切激励着大众不断前行,将研发与设计紧密结合,以客户为中心主动创新,打造了MQB平台、ACC自适应巡航系统、自动泊车系统等一系列领先科技。大众不仅致力于描绘未来出行蓝图,更努力将开创性想法变为现实,重塑电动汽车新未来。 2019年10月,大众发布全新的品牌标识和品牌设计。新大众以截然不同的律动活力姿态,拥抱数字与电动时代。用大胆、多彩的全新视觉语言,以及更感性年轻、人性化的表达方式,凸显大众品牌与时俱进、持续创新的精神。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04855
法人代表 华特·欧文·宾利 成立日期 1999-02-04
公司类型 - 所在地区 德国
联系方式 4008-171-888 企业官网 http://www.vw.com.cn/
企业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 七圣中街12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整车除外),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六)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租赁公司;(八)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九)根据有关规定,从事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一)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二)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整车除外)或其母公司产品(整车除外)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三)以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方式经销汽车维修服务所需的零配件、原辅材料、设备和专用工具,并提供相应的车辆展示、营销和售后服务;批发日用品、II类医疗器械;(十四)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