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教育品牌介绍

# 阳光教育品牌介绍 阳光教育集团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正规新型办学单位。目前,集团下设阳光外语学校、阳光高级中学、黑龙江阳光职业技术学校和阳光外国语学院,各层次在校生达两万人,专职教职工六百余人,正处于健康、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阳光外国语学院是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民办助学高校,有在校生一千五百余人。学院开设英语、日语、视觉传达(广告策划)、俄语四个专业。在历年全国自学统一考试中,其通过率均在 80%以上,在全省名列前茅。经省教育厅、省招办严格审核,学院被授予对本校考生进行过程考核的权力。 阳光外语学校成立于 1995 年,是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正规办学单位。在各级领导和社
通过率均在 80%以上,在全省名列前茅。经省教育厅、省招办严格审核,学院被授予对本校考生进行过程考核的权力。 阳光外语学校成立于 1995 年,是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正规办学单位。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取得了长足发展。学校下设哈尔滨、南京、大庆、鹤岗、东宁等三十几所分校,现有学生 14000 余人,教职工三百余人。阳光外语学校是黑龙江省规模最大的连锁英语培训机构,是所到地区英语培训的龙头学校和英语教育发展的风向标。它是哈市以外唯一一所被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会授予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的学校,被牡丹江市民办教育促进会评为(最高级别的)特级甲等学校,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的剑桥少儿英语培训基地,历年来被牡丹江市政府授予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黑龙江阳光职业技术学校于 2005 年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是全省首批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七所普通中专之一。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干部身份,可获得就业派遣证,拥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 阳光教育集团在办学过程中,逐步塑造了具有阳光特色、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富有鲜明时代气息的阳光文化,具体内容如下: - 阳光理念:立足教育、报效国家。 - 阳光核心价值观:诚心、爱心。 - 阳光精神:进取、敬业、变革、感恩。 - 阳光行动指南:再多走一步。 - 阳光人才观:能力高于学历,品德高于能力;在实践和竞争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重用人才、回报人才。 - 阳光愿景:教育改变命运,为个人及民族命运的改变而努力。 个人的不断成长与进步为阳光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阳光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个人成长提供广阔空间。阳光教育集团致力于实现个人成长与组织发展同步,达到个人与组织共赢。 本品牌介绍页由 PPW104051 整理汇编上传 最近更新:2020 - 0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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